我们需要明确:包装设计并不等同与平面设计
【观点解析】2015/9/18 14:12:40阅读:
在现在的设计行业中,虽然将包装设计作为一种平面设计,在理论上虽然都是一样的,但是很多专业的人士都在呼吁,其实包装设计还是不等同于平面设计的。所以,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个问题,就可能影响包装设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包装作为联系人类生产与生活不可缺少的手段,与人类文明同步发展,不同的历史时期,包装的功能含义也不尽相同。但包装却永远离不开采用一定材料和容器,包裹、捆扎、容装、保护内装物及传达信息的基本功能。1983年,我国在“包装通用术语”国家标准中对包装的定义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所采用的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总体名称:也指在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的操作活动。
明确对“包装”一词定义为一类事物的名词,如食品包装、家用电器包装、文化用品包装、日用化工产品包装等;同时,又定义为事物操作活动的一种动词,例如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通过包装工在包装车间对产品进行灌注装瓶、装袋、装盒、装箱、封口、包裹捆扎等一系列操作活动都称为包装。所谓现代包装设计,就是以保护产品安全流通,方便储运与消费,促进销售,依据特定产品的性质、形态和流通意图,通过策划定位与构思形成概念,以艺术和技术相结合的方法,采用适当的材料、造型、结构、视觉信息传达和防护技术处理等方式综合创造新型包装实体的活动过程。显然,包装是以解决特定产品在流通消费中的物质保护与实用功能和审美与信息功能优化结合为目标,具有设计上的多元性。包装的自然(物质)功能——即容纳、保护内装物的性质、形态与数量不变,保护消费者安全使用商品,方便生产、储运、陈设、销售、携带、消费、处理等的性能;包装的社会(精神)功能一一即通过一定的材料、造型、结构和视觉传达设计,塑造商品的品牌形象、美化商品、吸引注意、准确迅速地传达商品信息,正确有效地引导消费商品和提高商品附加值的性能。很明显,包装设计是具体实现包装功能目标的关键环节,是将包装技术、商业营销与视觉传达艺术融会结合,转化为商品包装实体的中介层。设计方案直接关系到包装的生产工艺方式、质量性能、成本核算和市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包装设计包含了包装工艺技术方式,进行包装材料与包装造型、结构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包装附加物设计、包装防护技术处理等整体系统化设计。
2004年6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公布的国家新职业标准中,对包装设计师的职业定义是:在商品生产、流通领域,从事包装工艺设计、储运包装设计、销售包装设计的专业人员。明确包装设计师的职业工作范畴,包含了对物资和商品包装过程的工艺技术方法及其加工设备的设计;对各种物资与产品(含重型机械产品等)进入货物流通环节的运输包装设计;彩电、冰箱、配套餐具等大中型商品融运输包装与销售包装一体化的设计;同时,包装设计师还肩负着包装新材料与包装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设计,包装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的研发与设计等。鉴于包装设计专业跨多种学科交叉的综合、系统、应用性特点,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包装工艺设计在设计操作实践中对职业技能特性要求的差异,很难由一个人来完成包装设计三个方面的全部设计任务,故在包装设计师职业标准中允许设计师在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包装工艺设计中可选择其一为主要设计方向,无论哪一个方向的包装设计,都难与平面设计概念等同。
包装设计不等同与平面设计,这是我们在设计的时候首先明确的第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