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识美到理解设计美
【观点解析】2018/5/31 11:31:14阅读:
什么样的物质形态才具有美感,具有怎样美感的物质形态才能产生独特的美学力量。研究这种标准需要结合一定的时代语境,需要获得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和时代的认同感才能判定。尤其是在多元文化交错迸发的今天,文化与艺术审美的大融合又为美学带来新的定义。
美学,源于人们对美的主观认识。我们认为一件事物是美的,那么它就具有某种程度的美的价值。认识美的能力是先天与后天相结合产生的,这就要求作为设计师、作为美的缔造者,应具有某些必备的特殊素质;例如“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善变的心境”“广阔的视界”以及感性与理性的随时切换。同时,在对创意思维的艺术表达上,还应加强视觉传达的造型训练;艺术表达的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现在的年轻设计师往往忽视了对这方面的练习。
设计美学研究的是物质生产之下的美的问题,它将物质生活艺术化,将设计概念哲学化。即是说,“设计美学必须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由抽象上升为具体,从不同的层次上揭示物质生活中美和审美的规律,以便能推动设计观念的发展与更新。”
“从本质意义上说,它就是一门研究如何使人自身的生存环境更加美化和宜人化的新兴学科。”设计美学是建筑在科学与艺术之上的“交叉学科”,它的对象是一切物质生活。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它必须与时俱进,必须适应时代进步的需要。研究设计美学就一定要从这些方面出发;基于生活并高于生活,最终回馈给生活。
作为应用美学,设计艺术的美学无疑是时尚并且实用的。这种“形而上”的意识形态最终将作为一种“形而下”的物质实体表现出来,这种物质实体必须兼具美观与实用两大特性。设计也就因此消解了艺术审美与生活之间的距离,才有了今天“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的时代浪潮,它是时代进步的产物;设计带来的设计美学风潮必将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意想不到的“蝴蝶效应”。